他們沉浸於熱騰騰鮮血的狂戀,他們耽溺於支解與重組的表演。
我們若是魁儡 ──
那麼兩位醫生,就是我們的愛戀。
試閱 (1)
出現在門口的是一名身穿白色護士裝的女人,彬彬有禮地向他們打招呼。傑姆斯對她的第一個想法是:美麗。那名護士深棕色的頭髮高高的盤在護士帽裡,只留下幾撮微捲的髮絲垂在臉頰邊,白皙的頸子像依循完美比例造出來的,她說話的時候,柔和的眼神動也不動地看著卡森和傑姆斯。
然而,傑姆斯對她的第二個印象,卻是恐怖。
傑姆斯和卡森幾乎是同時間意識到,女護士的下半身沒有腳,取而代之出現在護士短裙下的,是一根長長的鐵桿和四個小滾輪。
── 怎麼看都像是從旋轉椅拆下來的滑輪椅腳。
傑姆斯放聲尖叫,他拋下雨傘,倉皇地跑開,直到撞上他們的車子還止不住叫聲。而卡森呆呆的站在原地,全然嚇傻了眼。
女護士身後黑暗的走廊深處,細微的腳步聲正朝門口逼近,伴隨著一個男人的聲音。「貝莉,是誰在那裡?」
她的上半身一百八十度旋轉向屋子內部,面對聲音的來源。「我不知道。不過我想應該是來看診的,醫生。」她說。
這時卡森終於恢復了反應能力,他一連退後好幾步,但每一步害他差點跌倒。被稱為『醫生』的男人從女護士手中接過看起來像病歷的板子後,兩人便交換了前後位置。謝天謝地!從黑暗中走出來的『醫生』看起來是個正常人,至少,這個人有一雙正常行走的腳。
醫生拿著病歷板的左手垂在臀部附近,他的頭顱微微歪斜,用一雙疲倦但是閃耀著綠色光澤的眼睛看著卡森和傑姆斯,他的眼睛上方有兩道粗得有點過份的眉毛。
「這是什麼鬼地方 ──!」傑姆斯在卡森背後大喊,他還沒從驚嚇中復原。「剛剛那是什麼?人體改造嗎?馬的!開什麼玩笑……」傑姆斯還想繼續咒罵,但立刻被卡森用眼神制止。
「我不希望你這樣說,貝莉是名漂亮的女孩。」醫生口操不知道來自哪裡的腔調,聽起來有點奇怪,卻十分優雅。
「抱歉,醫生……我、沒錯,我們是來看診的。我是卡森‧海德,他是 ──」
「父親!你到底是在整我嗎?難道你沒看到剛剛那個 ──」
「要看診的是誰?」醫生問。
「呃……是我的兒子,傑姆斯‧海德。」卡森握住傑姆斯的手臂,想把他拖向前,但他的兒子始終不願意靠近那位醫生,也不願意再往前站一步,彷彿踏入那位醫生方圓一公尺內就會被吃掉一樣。
綠眼睛的醫生看都沒看傑姆斯一眼,反而抬高了頭,向建築物旁一棵枯樹的枝枒望去。「薩維爾,去把那個白癡叫醒。」
試閱 (2)
非常神奇,也非常荒誕,年輕人確信自己名叫做派翠克‧馬布雷森,但鎮上沒有人相信。而且,他的記憶好像變得非常不可靠,許多事情都想不起來,好像腦袋曾被人劇烈搖晃,需要花一些時間才能讓交錯的記憶回到正確位置。
他記得自己的公寓在城鎮的西北部,有一個同居人,名字叫莉薇亞,他們原本是共同分擔房租的室友,但後來發生了性關係,還成了戀人,全世界他就只在乎這麼一個人,就連莉薇亞下藥毒死他的前女友時,他也不為所動。他們是如此迷戀著彼此,交往一年後,他們舉辦了婚禮 ──
他們舉辦了婚禮 ── 他們舉辦了婚禮 ──
派翠克怎樣都回想不起接下來的事,婚宴的下一秒……他人躺在一間奇怪的病房,護士對他說手術已經結束了,做得很成功,有個藍眼睛的醫生衝進他的病房,劈頭就宣告他可以出院,然後粗魯的將他推出室外。之後,他走了很長一段路回到城鎮,但鎮上的人卻說派翠克‧馬布雷森兩年前就死了,而且長得根本不是他這副模樣。老實說,他本來確實不長這樣,這讓他十分疑惑,而且恐慌。
他想見莉薇亞一面。他有種感覺,或許見到莉薇亞後,所有疑惑都會明瞭。於是他循著記憶,走過轉角的咖啡廳、培敦街的酒館、石磚人行步道和賣蛋糕的小販,街道景致與他印象中的模樣大致相同,卻有了些微的變化 ── 他說不上來,這感覺就像自己已有好一陣子沒來過這裡。派翠克不斷加快腳步,大約穿越了四、五條街後,終於回到了自己的公寓。
派翠克向他熟悉的警衛點頭示意,然後大步走向對方,他遲疑了幾秒,開口說道:「……班尼特先生,你能把503號房的備用鑰匙借我嗎?我忘了帶鑰匙。」
然而警衛卻神情嚴肅。「我不記得503號房住著你這樣的人,抱歉。」
「……不記得?我是派翠克啊。」
這時,警衛的表情從嚴肅轉變為驚嚇,又變成困惑,最後是憤怒。「少扯那些有的沒的,把死人的名字搬出來做什麼?」
試閱 (3)
叫我瘋子沒關係,反正我本來就是,不管從哪個角度看都如假包換。我媽生下我七年後把我趕出家門,因為我趁父親睡覺時拿美工刀割開他的咽喉,蹲在一旁看直到他死掉,別問我為什麼這麼做,因為即使我告訴你原因:很有趣!你也不相信,你會像其他人一樣把親子倫理有的沒的通通搬出來說教,只為了證明我是個瘋子,或者你會像我媽一樣,精神崩潰,最後選擇把我載到深山裡丟棄。全世界能夠理解我的就只有亞瑟,這裡說的理解可不是那些心理諮詢師要命的同情和容忍,而是真實的理解,他跟我做一樣的事,而且也被稱作瘋子。不過要我說的話,他肯定是世界上最可愛的瘋子。
亞瑟是我繼父家的小孩,跟我一樣是被認養來的,我的繼父 ── 一個毫無特色,十分平庸的人,他把我抱回家的時候還沒有工作,所有錢都是跟親戚借來的,實在搞不懂他為什麼要認養我,或許他喜歡小孩,又或許他認為我能讓亞瑟變得稍微不一樣。
對許多人來說,他是一個謎團,我是說亞瑟。第一次見到他的時候,他窩在自己的房間裡,整個身體蜷縮在皮製沙發椅上,繼父叫我多跟亞瑟說說話,所以我繞到他前面,打算打聲招呼。亞瑟睜著半開的眼睛,沙金色的長睫毛遮蓋住綠色的瞳孔,從影子發現我的出現,他才完全把眼睛睜開。我發現他的手裡握著血淋淋的貓的腳,我想也沒想就搶了過來。
「真的是貓的腳掌耶!你怎麼弄來的?」我難掩亢奮,大叫出聲。他立刻從沙發椅上跳過來 ── 我想他那時候應該很生氣才對 ── 伸手將他的貓掌搶回去。
「幹嘛?借我看一下嘛。」
我又再靠近他,沒想到卻因此吃了一刀。瑞士刀突然從他的手裡冒出來,已經朝我的手腕割下去,我慘叫一聲,舉起手盯著那道傷口。血不斷從身體裡流出來的感覺很舒服,我是說,只有在那個時候,你感覺得到血液的流動,它們是真的在流動!「嘿,你看!」我把手伸向前。「我的血耶!我第一次看到血從我自己身體裡出來。」
試閱 (4)
今天是回城裡的日子,醫院裡的食物存貨明顯不足了,估計只能再撐幾天。卡森‧海德遺留下來的黑色轎車空間還算舒適,亞瑟‧柯克蘭坐在駕駛座,右手拖著方向盤 ── 他的開車技術不差,不過現在右手的反應還有點遲緩,還好從他們的醫院到鎮上不會遇到多大的彎道,頂多經過枯樹林的時候,有時會因為樹幹橫倒在路面而需要繞道而行。阿爾弗雷德‧F‧瓊斯坐在副駕駛座,像渾身長了蟲一樣動來動去,他手裡拿著一張精美的小卡片,心不在焉的讀,嘴裡還吹著口哨。
亞瑟喜歡阿爾弗雷德靜不下來的樣子,雖然他不曾在對方面前承認這件事。普通人害怕阿爾弗雷德,因為他渾身透露出歇斯底里、殘酷又亢奮的情緒,對周遭的人也毫不關心,但在此同時又總能成為眾人的焦點、討論的對象,亞瑟不明白阿爾弗雷德是怎麼做到的,又或許他什麼都沒做,他天生就有一種明星的特質,光是站在那兒就惹人注意。
阿爾弗雷德貌似看完那張卡片,他停止了口哨抬起頭,跟亞瑟的眼神在照後鏡中撞在一起。他打了個呵欠,說:「強森寫情書給我。」
「什 ── 啊?」亞瑟倏地轉過頭,車子還在前進。「什麼?」
阿爾弗雷德拿那張卡片在空中晃了幾下。「你看,今天在我巡房的時候拿給我的、哇喔亞瑟看路啊要出車禍了啦 ──」
亞瑟機警的將方向盤一扭,車子硬是急轉避過了路邊的樹幹,輪胎與地面摩擦發出刺耳的噪音。阿爾弗雷德給了他一個嘲笑的眼神。
「想知道內容嗎?我可以念給你聽哦。」
「……不。」亞瑟從鼻子呼出長長的一口氣。
沒什麼好大驚小怪的。亞瑟告訴自己,強森年僅十五,在青春期某種激素的分泌下就是容易發生這種事情,只是他沒想到強森會寫情書……亞瑟偷瞄了阿爾弗雷德手中的卡片 ── 除了精美設計的花邊,卡片的右上角也打了洞,穿過一條可愛的緞帶,信封套上甚至還黏著愛心貼紙。